春秋

知君仙骨无寒暑,千载相逢犹旦暮。

【知乎体】推特上那个概括cp一生的测试准吗?[白野]

推特上那个概括cp一生的测试准吗?

匿名用户的答案:

不请自来。

先跟题主说声抱歉,这个回答虽然很长,但大约和题目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是无趣又老套的故事,毫无新意。

我想大概知道题主所说的测试。因为我做了这个,用我和我老大的名字。

我老大是真的拿我当小弟,我也是真的拿他当……不,不止老大。是信仰,是光,是神话。

关于我当年为何能靠近他一米之内不被打飞,一直是我们高中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其实也没什么。俗话说得好,“烈女怕缠郎”,仅此而已。

我俩第一回遇见是我被小混混堵了,他这个人虽然强但不爱管闲事,那天却出乎意料地出手救了我,挺意外的。他一个人打五个,丝毫不落下风。哦,我被小混混堵是因为我忘了给他们带早餐。

那次之后,他很高冷地就走了。其实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子,做了事儿从来不说不邀功,难怪追我们老板也是,看着我都替他着急。

接着说。那次之后又有一次,我又忘记给那群人带早餐了,这回堵我的人更多了。天知道他是从哪里蹦出来的,就、突然间就出现了,超神奇。他打架是真的牛逼,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1v10。从那之后我就一直死活缠着他,给他买早餐递水递毛巾拎包,我很想得开,要么是给他送早餐,要么是给那群傻逼送,肯定是给他送啦。

谁让他长得好看呢嘻嘻嘻嘻。

缠得久了,他慢慢的也不会再刻意躲着我走或者恶狠狠地瞪我,使唤起我来得心应手。那时候我们放学后还会去学校后门的仓库那边打个篮球,他偶尔会抽烟。很帅,抽烟的样子更帅。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老板能被他喜欢而我只能做他小弟的原因吧。老板偶然撞见他抽烟会很生气地扯掉烟不准他抽,或者认真地告诉他抽烟如何如何对身体不好,是很可爱的女生。

而我,从来就只会沉迷于他的美色无法自拔。也不是我不想拔,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让他改变决定,可这个人,永远都不可能是我。所以我只能安分守己地当我的小弟,顶多学着他的样子点一根烟,故意笨拙地被烟呛得连连咳嗽以博他一笑。

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应该说他这个人就很好看。我理科生,也不会别的词了,只知道他很好看。非要用什么来形容的话,大概是π吧。

永无尽头,从不重复。

忘了说了,他现在正在追我们老板。我们老板挺厉害的,搞电视台的,周围有四个优秀的男人,总裁教授明星还有他。

他很早就开始喜欢我们老板了。那个时候老板还是我同桌,是我们高中校花,他是校霸。自打我被他收为小弟后,就被迫替他对同桌嘘寒问暖,打探同桌的喜好厌恶,搞清楚同桌的作息,闹到最后我都快以为我喜欢我同桌了。

我同桌,也就是我现任老板,是很优秀的人,和他一样,大概都是那种人群里闪闪发亮bling bling的吧,完全不可能被淹没的样子。毕竟金子就是金子啊。而且人也很好,上化学课还会拿酒精灯给我煮面吃。又会弹钢琴。

刚好说起弹钢琴那就说回他。当他的小弟可不仅仅得会追女生,还得能欣赏女生弹的钢琴曲。他懒得自己去查资料,就逼我去翻看各种各样的东西,然后坐在银杏树下陪他听我同桌弹钢琴,给他讲这首曲子的由来作者生平曲风我同桌对这首曲子的态度。

托他的福,我那段时间文学细胞极速增长同比类似我的艺术细胞。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虽然他又臭屁又高冷,还超容易害羞甚至被人误认为有暴力倾向。但是我敢担保他真的是很好的人,超级好,天下第一无敌爆炸好。没有人比他更好了。我爸老早就喝酒喝死了,我妈我印象里就只在麻将房里见过她,别的我就不记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事情,不记得也挺好的。

所以我没爸没妈。在这儿说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说,这么多年,他是第一个真心实意对我特别好、真正地保护我的人,即使我也经常被他揍,可是比起被其他人打一拳,我情愿被他打十拳。

他打我的次数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少。我最开始细皮嫩肉得很,后来被他揍多了就变糙了。不过他这个人下手没个轻重,又或者是他觉得他揍得已经很轻了,只是我不太能扛。

不过后来就好了。

后来他就走了。我的高三没有老大。他走的很干脆利落,没有跟我说去哪做什么,只给了我一封血迹斑斑的信,叫我抄一遍给我同桌。

我对着那封信看了很久,然后那天晚上打开手机开始打王者连打了七个小时直到小妲己强制我下线。我真的无事可做了,就坐在书桌前开始发呆,想多了,我没有哭。

我只是很难过而已。

我无数次想着要不要把这封信偷偷扔了,撕了,毁了。可最后我也没有扔,只是没有按照他的要求把信抄一遍而是直接在第二天塞进了我同桌的抽屉。

那天晚上最终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那封信和旁边我闲的没事干点的蜡烛,想起来我贫瘠的古诗词积累量里的其中一句,“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可不是,替人垂泪吧。只可惜,哭不出来。

也没什么好难过的其实。他是老大,就只是老大而已。我是小弟,所以也就只是小弟而已。所以我任劳任怨鞍前马后随他使唤。所以我熬夜到现在正在编辑这个帖子。

整个高三我都没出什么事儿,顶多替我貌美如花的同桌打爆了看上她的流氓的狗头,也没干别的。我偶尔也会想,整整两年的相处,真的就好像一场梦。那段时间很流行古风歌,我同桌总爱哼哼那首《我的一个道姑朋友》,里面有一句词儿是“梦醒后跌落粉身碎骨无影无踪”,大抵和我类似吧。

高三的学业压力很大,但我同桌仍然坚持着弹钢琴。我偶尔感觉撑不下去了,就会去我们曾经一起打球的仓库里看新的人在那里打球比赛,学着他的样子点一根烟,不抽,只是点了看着它一点点烧干净,也会去听同桌弹钢琴,尝试感受当年他在这里时的一切喜怒哀乐。

我走过这个学校他走过的所有路,吃他喜欢的菜,准备他喜欢的早餐,喝他偏好的那家奶茶。我把他用过的桌椅挪到了我们班,拍干净上面的灰,坐上去,想象自己和他一样抬头望向窗外,看他看的景色,爱他爱过的一切。

我高三唯一一次在校内和人打架是看到他们班的人嘻嘻哈哈打闹着把他的桌椅推翻,挺大声的,掀起一阵灰。但他们若无其事,继续笑闹,就好像那套桌椅从未出现在那里。

就好像那个人从未出现在那里。

我打了他们,被记了一次过,但我不后悔。

我高考那天化学的最后一道大题写不出来,坐在他的座位上看着外面的云飘来飘去。特别好笑。

真的特别好笑。飘来飘去的,像个傻逼。我想我可能能体会到那个电影里说的“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哦”的感觉。我从他走之后开始睡不着。一到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把台灯开了,看着那些傻逼蛾子一个个地撞到灯管上然后死掉。像个傻逼一样。

不过人生有的时候真的是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结果毕业后我进了我前任同桌现任老板的公司上班,结果发现他现在是特警,可帅了,正在追我们老板。

我没问他为什么回来了不跟我讲,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答案。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只不过是他老人家兴致起来随手收的一个小弟而已。他没有义务而我更没有权利去要求这些。

我那天晚上又打了七个小时的王者。我没有难过,我只是不想睡觉而已。
仅此而已。

但他还是来找了我,因为他需要我。而我要做的,是做一名合格的助攻。帮他和老板打好关系,每一条pyq都要事先打好腹稿想好到底要怎么说,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他好看的皮囊和有趣的灵魂。他放生了鸽子要说因为要让老板知道他是个有爱心的人,他打拳很厉害要说因为要让老板在需要的时候去寻求他的保护。

现在?

局势一片明朗。小弟要功成身退啦。老板那天脸红红的,在女同事第n次问她她到底喜欢哪个男人之后说,大概还是学长吧。

那可真好啊。我笑到头都快掉了,跟疯了一样,几乎是往死里鼓掌,说好啊太棒了不辜负我这么久的良苦用心也不辜负他这么多年的那份心思。

男主角和女主角终于要在一起啦。

我在飞机场写的这个帖子。写完这个我就会换卡换掉一切东西奔赴国外,开始我新的生活。或许会养一只乌龟让它一直一直陪着我。毕竟一个人一辈子确实有点难熬。

回归正题,准,很准。

我只测到了三个词,“锋芒毕露、南柯一梦和宁愿从未遇见”。

锋芒毕露,是我第一次遇见他。冷漠如冰的男生,偏偏每一拳都带着风一般的速度和火一样的热度。酷得不像真人,像一柄锋利的剑。

南柯一梦,是我从第一次遇见他之后到如今,整整十年。我把我人生中的十年给了他,虽然他可能不知道,知道了估计也不太想要,但我还是要给。哪怕这十年从头到尾也只不过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一场大梦。只是大梦初醒,已然荒唐一生。

宁愿从未遇见,大概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对了,我好像一直忘了说来着。
我喜欢他。我爱他。

我真的好爱好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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